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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記者周斌 記者從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瞭解到,自2011年5月1日醉駕入刑以來,吳江已有596案596人因醉駕被追究刑事責任,目前醉駕行為仍呈高髮狀態,並沒有明顯下降趨勢。
  據介紹,在吳江法院判處的596人里,只有1人適用緩刑,其餘均被判處拘役1個月至4個月不等的刑罰,並處罰金。
  吳江法院分析已審結的這596起案件發現,大部分案件呈現出較明顯的共性。
  從犯罪人員看,男性占全部罪犯的97%,外地人口占總數的一半以上。從酒精含量看,超醉駕法定值兩倍的占一半以上。從案發地點看,發生在城鎮公路上的占85%以上,其餘發生在農村公路、廣場小區或鄉間小路。從案發時間看,多發生在夜間,19時至24時的案件占一半以上。從交通事故損傷情況看,近80%的案件中伴隨交通事故,且造成人身損傷或財產損失。
  吳江法院分析認為,麻痹大意、心存僥幸是醉駕發生的重要原因。另外,不少機動車駕駛員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缺乏瞭解,對酒後駕車的公共危害性和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認識不足也是主因。
  “減少醉駕不僅要有法律威懾,還應通過多種手段綜合解決。”吳江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沈麗說,全社會都要保持對醉駕行為的零容忍,交管部門要加大對酒後駕車的查處力度,相關部門也要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。
  (原標題:吳江醉駕案嚴懲之下仍多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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