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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黃輝 通訊員徐建國 華欣 10萬斤大米運至廣州後,因帶有濃重的化學藥品氣味被買家拒收,米廠損失慘重。6月26日,江西省新乾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,司機同意賠償新乾縣某米廠損失25.6萬元。
  2013年12月12日,貨車司機吳某剛卸完一車農藥,連車廂也懶得清洗就前往新乾縣某米廠裝運泰國絲苗精米至廣州市。貨到廣州後,因精米沾染上異味被買家拒收,吳某無奈只得將精米運回。新乾縣某米廠要求賠償無果,遂告上法庭,請求法庭判令被告賠償損失30餘萬元。  (原標題:食品變味 卸完農藥裝大米司機判賠25.6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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